端午放假,家里人一致决定回趟老家玩两天。
放假前一天下午,我们就提前下班,回家收拾了一下行李,然后去学校接孩子,直接上路出发了。
以为提前一天趁着夜色,高速上车会少些,没想到车还是有点多。关键导航给我导上了一截还在修路的高速,一上来就堵堵堵,整得我都快没脾气了。
辗转一番,终于上了G50高速,前半截车还比较少,卡着限速跑,后半截车逐渐多了起来,加上天越来越黑,车速慢慢压了下来。
8点45分左右,不可预知的事故发生了。此时车速比较慢,大概都在40~50km/h左右,前方车辆突然毫无征兆的急刹停住了,车度虽慢但也直接导致跟车也近,我本想轻刹并入右侧车道,刚巧不巧的是右侧来个大货车,关键还在加速通过……我只得一脚刹车踩死,ABS也动作了,但跟车距离小于刹车距离,还是追尾了……(此时真痛恨ABS,虽然ABS能保证急刹时车辆的稳定,但也增加了刹车距离)
当即打了报警电话,交警1分钟就到了(这速度真快,估计就在附近处理其它问题),因为车辆并没有大的问题,都还能正常驾驶,交警让我们在下个高速路口下高速处理。
因为速度并不快,追尾也并不严重,安全气囊没有弹出,前方车辆的屁股被我撞瘪了,我的车脸有点凹陷,雷达和主动进风系统有点问题,车机有报警,但也不影响正常行驶。
责任认定很快,追尾基本都是后方车辆全责,因为没有保持安全行车车距,所以全责非我莫属。出具了责任认定书后,交警竟然还给我加开了一张罚单,理由是高速发生事故没有在后方150米处放置警示标志,罚200元扣3分……我当即提出异议,后面都是车跟车,车速都很慢,并且我们以最快的时间驶离了现场,相反我来回放置警示标志会增加拥堵也增加滞留时间。交警不予理会,只是照本宣科的解释,最后说有异议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请复议……“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议”——上班族哪有时间和精力去整这些,算了,当是一个教训,认了!
交警处理事故的同时,我也报了保险,两辆车的维修都要走的我保险了,现场给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拍了他们需要的照片,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发给了他们,后续自行到车辆维修的地方进行维修,报损员到时会对接。
多年老司机,第一次领全责,也算是一次教训,毕竟行车安全是非常重要的,车上也有一家老小,安全丝毫不容忽视啊!
应该是个老司机~右侧不具备避险条件,强行并过去自己还更危险一些,这种情况没办法,只能说以后预留车距吧
这200 3分神操作。
追尾前车认了,但被交警追加罚款有点冤。
提车第三个月,收到第一次全责,暴雨拥堵排长龙,车道变窄外侧车道排队右拐并入唯一车道时,一直打了右转向灯,缓慢向右驶入,但依然与内侧车道的一辆“别摸我”刮碰了,交警小伙态度倒是很好,说现场没有交替式通行标志的话,在外侧车道是要让内侧车道的车,所以我全责,然后就拍照走保险从交强险里理赔,明年交强险要涨几十块了。。。
理论上,在高速上前车无理由急刹也是需要承担事故责任的。